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法治频道  >  律师

庾春雷

 2019/11/29/ 15:39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庾春雷律师,男,甘肃省兰州市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民革党员,执业证号:16201200110757821,系甘肃英之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庾春雷律师从事执业二十年,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及辩护和代理经验,很多成功代理及辩护案件被省内外各媒体广泛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包括青海省何海军、何海民兄弟故意伤害致死案(一审判决无罪),岷县董继亮非法经营案(批捕阶段采纳辩护人意见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撤案),耿兰州故意杀人案(连杀两人,采纳辩护人意见判死缓),兰州市红古区李云龙故意伤害致死案(采纳辩护人意见以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兰州七里河区城市执法局某队队长张某贪污案(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以挪用公款罪从轻判处),天水马金武高利转贷、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对公诉的敲诈勒索罪改变定性为强迫交易罪,对寻衅滋事罪不予支持)。成功代理了兰州七里河区阳光家园51户受害人起诉某住户侵权人张某及天然气公司煤气闪爆案等刑事和民事案件,曾先后担任兰州七里河新华村镇银行,永登、皋兰多家新华村镇银行及兰州华龙联合汽贸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从业二十年来,庾春雷律师以勤勉、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和专业精神取得了当事人和业界好评,现主要从事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民商事法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事务。

相关新闻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