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法治频道  >  法院

陇南市宕昌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白小安一审被判刑18年(图)

 2020/01/01/ 11:05 来源: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1月1日讯 据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消息 2019年12月31日,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宕昌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白小安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对被告人白小安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对白小安涉案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9年,白小安在宕昌县住建局、水务局任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44万余元,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工程项目资金,其中66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支出,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经责令其说明,仍有1670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武都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白小安在担任宕昌县住建局、水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侵吞国家财产数额巨大;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家庭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并积极主动的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