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4月4日讯“法官,我前天干农活时绊倒,小腿骨折,现在卧床休息,没有办法到法庭参加诉讼。”在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开庭前,被告李某向高台县人民法院南华人民法庭反映,法庭核实情况后,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巡回法庭设置在李某家中。
3月30日下午,南华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带着国徽来到南华镇南岔村李某家中,将国徽挂在屋内,简单布置好桌椅及身份牌。下午3点钟,随着法槌敲下,庭审正式开始。
关某与同村李某的纠纷始于2018年8月,双方因灌溉田地发生争执,导致关某手部受伤。后关某以健康权受到侵害,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6万余元。庭审中,法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法庭调查,并充分听取了双方辩论意见。庭审后,合议庭从法理、情理出发,分头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稳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下了调解协议。“国徽在哪儿,法庭就开在哪儿”。高台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真情服务人民群众,给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带来了便利。同时,就地办案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不仅有利于纠纷调解,更加起到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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