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法治频道  >  法院

省高院审委会专委吴少先一行调研金昌法院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图)

 2020/05/12/ 23:15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5月12日讯 5月11日至12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赔偿委员会主任吴少先带领赔偿办主任刘晶、副主任龙鑫一行,深入金昌法院调研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金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祥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院党组成员沈晓岩汇报全市法院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中级法院赔偿办、司法救助办全体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调研组传达了在杭州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会议暨第一次全国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就国家赔偿案件集中管辖的可行性、自身意愿等问题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听取了金昌法院近五年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及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对有关具体业务问题进行指导解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与会同志分别围绕国家赔偿案件集中管辖进行了交流研讨,并提出意见建议。

  吴少先对金昌法院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金昌中院党组对此次调研高度重视,座谈会材料准备充分,大家紧紧围绕国家赔偿案件集中管辖的现实意义,立足法治责任,从全局性、专业性角度出发进行了深入思考,发表了具有前瞻性、专业性的意见建议,多维度、全景式展现了对国家赔偿集中管辖的深刻见解,为本次调研提供了详实素材。希望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开创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新局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周永祥表示,本次调研座谈会既是一次学习会,也是一次培训会。金昌法院将以省高院这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习领会司法改革精神,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让司法温暖普惠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后,调研组还评查了金昌法院近几年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资料。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