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法治频道  >  法院

甘肃兰州杨某某杀医案一审今日公开宣判,死刑 (图)

 2020/06/05/ 16:32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宣判现场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6月5日讯 6月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杨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回顾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15日,被告人杨某某在甘肃省人民医院肛肠科接受直肠癌根治手术,术后陆续出现腹壁切口疝、肠粘连等并发症,其主观认为前述病症系第二手术医生冯某某故意加害导致,蓄谋报复泄愤。2019年10月22日10时许,被告人杨某某持事先准备好的匕首等凶器,在甘肃省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C区肛肠科第七诊室内,向正在坐诊的被害人冯某某胸部、腹部等部位连续捅刺二十余刀,冯某某虽经及时抢救但因伤势严重死亡。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不能理性对待自身疾病治疗效果和术后并发症,迁怒于治疗医生,经过预谋策划后持械故意杀害医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杨某某在公共诊疗场所公然杀医泄愤,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虽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拒不认罪、悔罪,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在法庭旁听了宣判。

  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