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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对清水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 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20/10/20/ 21:46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10月20日讯(通讯员 薛文娟)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工作,助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共同促进校园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0月16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会同市检察院、市教育局深入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就“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主要对学校宿舍管理制度和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门卫出入管理登记、安保器材配置和一键式报警等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与校方深入探讨校园安全管理、学校预防性侵害教育等问题,重点掌握教职工入职前是否进行性侵前科查询,了解校园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自查报告的落实情况。

查阅校园安全文件资料

  督查中发现,有些学校对寄宿制女生宿舍全方位封闭管理还不到位、没有做到监控全覆盖,对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安全工作宣传教育还不够,临聘人员入职查询未全面落实,校园内举报信箱上未写明省市县举报电话,学校由于经费紧张,聘请的保安年龄普遍偏大等问题。

  督查校园食堂安全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和校园内部预防违法犯罪的安全防范机制,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增强师生的思想道德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二是学校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执行进出人员查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学生外出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和车辆准入放行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侵害学生。三是学校持续加强“一号检察建议”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学习和落实。

  督导组与教师进行座谈交流

  下一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能,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纽带作用,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持续加强与县教育局的沟通联系,定期到学校进行安全工作督查,确保清水县校园安全事故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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