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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 提高司法办案效能(图)

 2020/11/09/ 19:44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自临泽县人民检察院被列为张掖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首批试点单位以来,积极按照省市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把办案平台建设与检察改革作为“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聚焦“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秉持“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方采集,多方使用”的理念,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努力克服网络跨度大、协调对接多、电子卷宗标准不一致等困难,初步实现了“办案材料全电子、办案信息全共享、办案流程全监督”。至目前共推送公诉案件35件,推送批捕案件4件,办结31件。

  首先,强化组织领导,高起点谋划推进。院党组把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举

  措,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立了“破除网络边界壁垒,打破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政法机关之间电子卷宗、法律文书等办案信息及时、快速、全程网上流转,实现刑事犯罪案件整个司法闭环网上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全程监督”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坚持线上线下同步、严格依法办案”两项原则;把握“循序渐进、依法办案、解决问题、强化监督”四个重点;建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请示报告、督导通报”四项制度;绘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两张案件流程图;建立“六类案件证据指引标准”的推进落实措施,检察长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政法委汇报平台建设情况,积极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加强协调沟融,凝聚政法部门间的工作合力,统一案件推送标准、规范平台操作规程,提升网上案件办理流转质量,为大数据办案平台顺利运行奠定基础。

  其次,强化软硬件保障,高标准建设落实。按照平台建设要求,组织案管、信息技术和后勤保障部门的4名业务骨干组成专班开展平台建设工作, 24小时内完成硬件配备、软件更新、网络联通、电子卷宗和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抽调刑检、案管部门资深员额检察官绘制审查逮捕和一审公诉案件流程图,起草拟定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及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等六类刑事案件证据指引标准提请县委政法委员会通过,建立“六类案件”审查批捕公诉要点。结合实际聚焦存在的问题,案管部门牵头组织对平台操作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员进行分类学习培训,采取反复研究课件、内部讨论、视频培训、观摩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平台操作人员网上办理流转案件操作流程和方法的培训演练5场次,针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的衔接组织案件承办人开展专题培训2场次,统一案件受理推送标准,规范平台操作规程,做到受理案件精、细、严,案件流转“不换道”,确保了案

  件大数据平台推送至检察环节后及时依法办理推送,并在推送前从法律程序、法律文书是否合法、规范、严谨等方面严格把好案件“出口关”。初步形成了以案管业务管理为主、其他各部门共同合作协同的试点运行模式,实现网上协同办案畅通规范、迅速快捷。

  最后,强化应用实践,高效率运行提质。自平台试运行以来,案件管理部门及时查看公安移送文书、案卷材料、填录案卡信息,案件办结后平台操作员及时和案件承办员额检察官沟通,

  在案卡内填录审查后的案件处理结果,并上传到平台内,后在平台内向公安、法院进行推送,确保了刑事诉讼业务网上办理各个环节交互顺畅、无缝衔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六类刑事案件35件,推送批准逮捕案件4人,推送法院提起公诉案件13件,推送审查不起诉案件18件,实现从公安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再到审判、刑罚执行业务跨部门横向网上信息流转、数据一键共享、全程留痕等数据“一条龙”,明显缩短了办案时间,审查逮捕平均用时为5天/件,去年同期为6.5天/件,同比减少23.07%,一审公诉案件平均用时5.5天,去年同期为7.5天,同比减少26.67%,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干警少跑腿”。同时,办案平台编织的“数据铁笼”,使案件办理全程留痕,登录系统后,案件侦查员是谁、案件审查的检察官是谁、法院的主审法官是谁、案件处于什么状态一目了然,网上全程透明办理,检察官拟制并发出的《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

  提纲》等法律文书,不仅侦查人员和指挥侦查的人员能够看到,公诉检察官和审判人员也能看到,使审查逮捕检察官监督、引导侦查的工作成果产生裂变效应,极大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实现了司法办案公权力运行的实时、自动监督,切实提升了政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制约的力度,助力实现无死角监督。

  (法治频道记者:贺民利 通讯员: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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