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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九年难题 收还48亩土地——成县法院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2021/01/04/ 10:28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1月4日讯(通讯员 周兰)12月29日,成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返还了国有土地共计48.66亩,长达九年的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本案执行地块位于成县城关镇河东开发区,总面积为32439平方米(合计48.66亩)。成县某园林科技示范场(路某某系法定代表人)于1999年、2001年分别与成县良种场、成县农牧局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期间,路某某又将二承租土地周边部分土地陆续占有和使用至48.66亩。后几经转租,土地由孔某某实际占用并种植了果树、苗木。2011年合同到期后,孔某某拒不交付土地。成县自然资源局诉至法院,经本院一审、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限孔某某返还土地,土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由孔某某自行拆除、移除。2020年,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成县自然资源局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涉案地块位于成县河东开发区关键位置,涉案土地长期被占用严重影响了成县城建进程和撤县建市步伐,案件影响重大、社会反响强烈。为顺利执结本案,案件指定由执行局负责人具体办理,党组书记、院长郭玉刚亲自抓该案的执行、协调、推进工作。案件执行中,郭玉刚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并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谈话。执行局统筹谋划,除针对现场人员分工、警力部署、移除范围、后勤保障等事项制定具体细致的执行工作预案外,还向被执行人答疑解惑、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并从城市发展和撤县建市大局高度,不厌其烦地动员被执行人丢掉幻想自觉履行。最终,在万事俱备、警力待命的强制执行前夕被执行人承诺同意主动配合履行义务。

  12月29日早上9时,气温骤降至零下,寒风刺骨,郭玉刚带领执行局、法警队等15名干警来到了执行现场,与成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协助被执行人清理地上附着物。

  天寒地冻、寒风凛冽,却挡不住干警们的满腔热情,执行现场干警们清点物品、清理现场、现场记录,干得热火朝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进行,手被冻得麻木了他们搓搓手继续干,经过六个多小时的清理、拆除,地上构筑物全部执行完毕,被执行人的个人物品亦全部搬离完毕,未移除的苗木被执行人自愿放弃,执行人员依法将48.66亩土地现场交付成县自然资源局。至此,一件历时九载,错综复杂的执行案件在县委领导、政法委协调、县政府支持、法院主办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作用的发挥下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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