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监督职能 强化执法检察——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1月7日讯(法治频道记者 贺民利 通讯员 王希龙)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大、做强、做优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要求,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行政监督职能,结合县域行政执法特点,在全县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监督的专项活动。
为了保证此次专项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榆中县检察院、榆中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榆中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此次专项活动主要是抽取公安机关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派出所2017-2019年办案总数10%的行政治安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存在办案期限超期、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计算错误、罚金缴纳执行未到位、罚金缴纳超期、调解协议书中履行方式不明、对违法行为人未执行行政拘留、未通知行政拘留人家属、给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期等问题。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榆中县检察院向榆中县公安局发出行政督察履职检察建议12件,均被公安机关采纳,并积极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督促纠正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正确履职,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提升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通过此次专项活动,检察机关加强了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长效机制。促进公安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公、检一道做好人民群众的法律“守护神”,助推榆中高质量实现社会现代化,进依法治国战略在榆中沃土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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