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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检察院三措并举 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图)

 2021/02/02/ 17:47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近年来,临泽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基本原则,不断总结检务公开工作经验,扎实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2020年,共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6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2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10条,案件信息公开率100%,成为全市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亮点。

  一、坚持案件信息公开,确保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将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自身监督、推进阳光执法建设的重要目标,实现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一是依托系统严格落实每日导出制度。案管部门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的主导作用,设立专人负责,坚持每日审核和定期导出相结合,对公开的法律文书逐份核实,并通过专人定期对案件信息公开数据及时导出并上传案件信息公开网,有效确保公开案件信息公开不遗漏。二是部门间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形成合力。案管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每周对公诉、侦监、民行等业务的重要案件数据进行统计,督促信息报送,确保案件的程序性信息、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重要案件信息能够高效、及时公开。三是积极规范做好信息审核工作。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的要求,遵循依法、及时、规范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把控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突出做好点对点的纠错工作,发现技术处理不规范的文书,第一时间与办案部门联系,督促其及时作出不公开决定,真正做到公开一件合格一件,确保公开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二、强化监督制约,推进公开工作落地生根。案管部门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利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重要手段,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实现案件信息全方位跟踪监控。通过对案件的全程流程监控、网上巡查,及时掌握可公开的重要案件信息情况,对案件重要节点的强制措施执行日期、案件审结、生效判决日期、不起诉宣布日期等案卡信息逐项审核,提高系统抓取的准确率。建立台账记录机制,执行“一提示一回复”的要求,对于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向承办人发起流程监控的提醒,切实做到有效督促跟踪。

  三、建立通报制度,夯实科学考评机制。采取月通报和季度、年度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业务部门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对法律文书公开内容不规范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同一案件承办人多次出现重要案件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或存在表述错误等情形的,及时反馈至所在部门,采取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谈话的方式进行督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高效。同时,将案件信息公开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评查人员把案件信息是否公开,公开是否规范、合法,作为衡量案件质量的标准和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日常办案工作考核的重要数据,与绩效奖金挂钩,切实增强办案人员公开案件信息的责任心。

  (豆萍、赵旭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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