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3月9日讯(李有文)春季开学时,永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校园安全大检查。
此次检查中,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新修订“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保护和监督职责,以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围绕校内及校园周边安全,重点排查学校寝室周边监控设备情况、工作人员入职查询情况、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学校有关校园欺凌等问题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并进一步延伸了解有关留守儿童、控辍保学、校园防疫、消防、食品安全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监控覆盖不全面、不清晰,部分幼儿园休息及活动室未安装监控,教学楼外墙墙皮、瓷砖脱落,校园周边环境以及校外培训机构“一对一”辅导室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校方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永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督导而不替代,继续与教育局、学校合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针对校内、校外安全及各类培训机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与家庭、学校、政府等各方面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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