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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法院执结一起历时十余年故意伤害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2021/04/13/ 20:13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网络查控显威力 执行积案终履行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4月13日讯 (通讯员 孟小煜 张春生)2021年4月1日,崆峒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及时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账户存款1.9万余元,使一起历时十余年的执行案件得到了顺利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10月,兰某(时年17岁)、苏某(时年16岁)在酒吧饮酒时,因故发生争执,兰某持随身携带的砍刀将苏某砍伤,兰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同时受害人苏某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05年11月,崆峒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兰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赔偿苏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19680.48元。判决书生效转入执行程序后,因兰某在服刑期间,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苏某亦不能提供相关财产线索,该案遂被中止执行。2009年清理执行积案时,该案又被恢复执行,经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该案仍无可供执行财产,崆峒区法院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年初,苏某又向崆峒区法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书,法院审查立案后,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财付通等情况进行了反复查证,发现兰某在某银行和微信财付通账户有存款,遂依法对账户进行了冻结,期限届满后依法采取了扣划措施,及时将执行款转账至申请人苏某银行账户,使这件历时十余年的执行积案终于得以执结。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崆峒区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传统查控和网络查控并举,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3月以来,共执结案件231件,执行到位标的710.48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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