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甘肃省平凉市政协原副主席朱建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朱建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 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朱建国利用担任原平凉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常务副校长、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多人所送财物849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朱建国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其亲属积极代为退缴赃款赃物,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图片
朱建国简历
朱建国,男,汉族,1959年10月生,甘肃平凉人,大专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民盟)盟员。
1982.08-1994.04 历任平凉四中教师、副校长
1994.04-1996.11 任平凉职业中专校长
1996.11-2005.03 历任平凉职教中心校长、崆峒区政协副主席(副县级)
2005.03-2007.01 任平凉医专常务副校长(正县级)
2007.01-2007.03 任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厅级)、平凉医专常务副校长
2007.03-2007.12 任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平凉医专校长
2007.12-2011.11 任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平凉医专校长、市民盟主委
2011.11-2015.06 任平凉市政协副主席、平凉医专校长、市民盟主委
2015.06-2018.11 任平凉市政协副主席、原平凉医专校长、市民盟主委
2018.11-2019.11 平凉市政协副主席、市民盟主委
2019.11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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