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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酒后驾驶发生事故是否连带赔偿?金昌中院巡回审判有效化解(图)

 2021/05/12/ 18:44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5月12日讯 近日,金昌中院开展巡回审判,零距离提供司法服务,有效化解了一起饮酒发生的侵权赔偿纠纷,坚持让“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

  案件经过

  2020年1月18日,张某在参加他人女儿婚宴后,与陈某等6人在陈某经营的商店继续饮酒。饮酒过程中,张某接到电话后离开酒场,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经医院治疗无效死亡。经事故责任认定,张某在事故发生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8.8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审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近亲属要求陈某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张某的近亲属提出上诉。

  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众多,出行不便,合议庭遂决定到当事人所在地的永昌县东河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导致张某死亡的后果是否存在过错各自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分别给张某的近亲属和陈某等人背靠背地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耐心细致地做起了调解工作。合议庭对张某的近亲属指出:

  涉及饮酒发生的侵权赔偿纠纷,金昌中院已经发布了许多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也指出了共同饮酒人存在强迫饮酒、劝酒等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如果换位思考,作为陈某等人是否也情有可原呢?合议庭又对陈某等人说道:张某发生事故后,张某的近亲属为了进行抢救,花费近40余万元,保险公司又因事故是饮酒发生而拒绝赔付。任何一个案件的处理应当符合情、理、法,你们都是一起的朋友和同村的村民,也应该实际考虑一下张某死亡后,一个女人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还要背负巨额债务,生活是何等的艰辛?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工作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并最终达成协议:陈某等人一次性共同赔偿张某的近亲属11000元。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金昌中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视民生为“指南针”,大力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变“群众跑”为“法官跑”,主动深入矛盾纠纷案发地提供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开展巡回审判,将普法宣传带到田间地头,确保让乡村邻里纠纷有效解决在百姓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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