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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检察:大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1/05/18/ 10:55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榆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开展散装食品专项监督活动,回应民生关切,推动散装食品标签合法合规,对辖区内绝味鸭脖等商家开展了集中调查走访。 

  三个聚焦,突出监督重点

  一是聚焦重点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围绕散装食品未按规定在其容器、外包装上标明相应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问题,开展线索大排查。二是聚焦重要时间节点。在节假日期间以及疫情防控期间,为守好食品安全的“底线”,通过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落实食品经营者责任,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将此次监督重点聚集到直接入口食品、冷链食品领域,通过现场拍摄照片等形式固定证据材料,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全县散装食品亮明“身份证”。

  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措施

  一是发挥办案一体化机制作用促规范。严格落实诉前检察建议请示备案制度,完善证据材料,规范检察建议,监控办案质量,做到不滥发、不乱发、不错发。二是加强诉前的沟通协调。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积极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共同走访、检查违法违规的商家,及时向被监督机关反馈问题,充分听取被监督机关意见,协同解决相关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三是做好释法宣传工作。检察干警现场积极地向各食品经营者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提升公益诉讼群众知晓度。

  跟踪督促,落实监督效果

  一是跟踪督促,抓实整改。检察建议发出后,榆中县院积极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效果。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督促商家整改,并为散装食品经营户提供了“散装食品标示签”样式,要求经营户对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及时更新,确保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二是教育学习、加大宣传。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了40余名经营者集中学习经营散装食品规范的相关专业知识,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向散装食品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三是多种方式,落实责任。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几分管理+自查核查”以及监督抽检等多种监管方式,增加监管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通讯员 胡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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