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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之星】安宁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高桂君(图)

 2021/06/18/ 11:59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高桂君,女,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1992年6月参加工作,2003年8月入党,现任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职务。

  自2003年入党以来,高桂君同志始终自觉坚持党性锻炼,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优良传统,始终旗帜鲜明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在法院执行工作一线工作期间,多次获得区、市级表彰。担任副院长职务后,分管的各个部门工作都完成出色。特别是在分管立案庭工作后,紧紧围绕中央和上级法院改革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之路,多措并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丰富完善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实现诉讼程序多元化、专门化、现代化,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司法效率,并已初见成效。2020年9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被甘肃高院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她本人历年来多次立功受奖,曾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并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一次。

  高桂君同志在法院工作期间,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中。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高桂君同志更是率先垂范、行动在先,带头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忠诚和担当。她说,作为一名党员,我还要在防控疫情工作最需要的地方献出自己最大的力量。高桂君同志义无反顾地“逆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通讯员:王有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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