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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贷款后成被告……定西安定区法院成功调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图)

 2021/07/26/ 12:40 来源:定西中院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7月26日讯 近日,定西市安定区法院内官营法庭在定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家川分理处成功调处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师某甲与被告朱某系夫妻关系,与被告师某乙为兄弟关系。2015年,师某甲向原告定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家川分理处提出借款申请,后原告依约向其发放了借款,并约定由朱某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师某乙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师某甲与师某乙因患腿疾,行动极为不便,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本着便民利民原则,主动上门将三被告接至定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家川分理处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当事人讲解金融借款合同有关法律问题,并阐明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成功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同时,针对法院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出现的常见问题,重点就《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讲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顺利调解结案。案件调解后,承办法官再次将被告送回家中。被告人表示对案件的调解结果非常满意,感谢法官对他们行动不便的理解与帮助。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安定区法院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也是基层法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案工作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体现。安定区法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司法为民,联合镇村两级干部,充分利用他们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深入村社多渠道、全方位开展送达、调解等工作,不仅提升了案件处理效率,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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