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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官宣称可帮人"平事" 其实只为骗吃骗喝

 2021/08/09/ 12:44 来源:正义网 刘施洋 朱丽琴

  “你这起案件盗窃数额不大,也已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如果自愿认罪认罚还可以从宽处罚,可以考虑拟作相对不起诉,你明白了吗?”

  听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郭健的话,王明连忙回答“我认罪认罚!我认罪认罚!”顿了一下,他又压低声音问道:“检察官,是有人给你打招呼了吗?”

  看着王明讳莫如深的模样,郭健突然觉得这起简单的盗窃案并不简单。

  “你说说,谁帮你打招呼了?”

  随着王明的陈述,一个神秘的“苏警官”浮出水面。

  偷拿公司零件被发现

  王明在江苏的一家电子厂从事电器维修工作。慢慢地,他发现,公司的维修工具和部分损坏电器上更换下来的零件无人看管。靠着工作收入勉强养活自己的王明决定为体面的生活“拼一把”。

  就这样,王明开始把各种维修工具及电器零部件带回家变卖。今天一块电瓶,明天一卷铜丝,三个多月的偷盗生涯中,王明共窃得包括电钻、铁锤、洗衣机、电动机等29件,涉案金额2677元。

  后来,王明的班组长发现自己的电钻怎么也找不到,纳闷的他调出监控录像查看,镜头下赫然是王明“辛勤搬运”的景象。

  班组长随即报警,被叫到经理室的王明面对民警和监控录像老老实实交代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朋友介绍来的“能人”

  2020年4月30日,王明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因盗窃数额不大,又无违法犯罪前科,且被盗物品大部分已经追回并发还,侦查机关对其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并于次日将其释放。

  就在王明惴惴不安地等待下一次传唤时,一个名叫大庆的朋友主动找到了他。大庆告诉王明,他认识一位“苏警官”,是一个十分厉害的人物,盗窃这样的小案子,打个招呼就能解决。

  大庆办事效率很高,当天晚上就把“苏警官”请到了酒桌上。这是个30岁上下的男子,言语之间透露出他对派出所的人事情况了如指掌,王明心中信了三分。

  而且,令王明感到意外的是,这位“苏警官”很随和,不端架子,还帮他分析了盗窃行为即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王明听得不住地点头,更加认定这位“苏警官”是个不折不扣的“能人”。

  然而,“苏警官”告诉王明,虽然他盗窃数额不大,刑期不会太长,但如果被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就有可能被判处刑罚,到时候被记入档案还会影响子女的前途。

  王明原本只是想赚点“外快”,就算被抓了也不过被关上一阵子,哪知道还会影响子女的前途?眼下,他只能求“苏警官”帮忙。

  “这事不好办呀……”“苏警官”瞟了王明一眼,意味深长地说。王明心领神会,连连保证只要事情办成其他都好说。

  “我给你算算啊,派出所上上下下那么多人,打招呼、说情、疏通关系就需要1.5万元,请人办事还得买点烟,大概也要1000元。这事也是有风险的,我也是看在你是大庆朋友的份上才帮你跑这个腿。”面对“苏警官”开出的价格,王明只能赔着笑脸,连连称是。

  1.6万元对王明来说不是小数目,他收入微薄,但为了孩子的前途,还是凑够了1.6万元转给了“苏警官”。几个月之后,王明的微信收到一条来自“苏警官”的消息:“事情已办妥,取保结束后将直接免予刑事处罚。”

  神秘“警官”原来是骗子

  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郭健接手这个案子后,原本以为可能存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但是听完王明的讲述,他发现了疑点:案件并未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民警如何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会被免予刑事处罚呢?这个说法完全不符合刑事诉讼程序规定,检察官对这位“苏警官”的身份产生了怀疑,遂对王明和“苏警官”之间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拍照固定,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核查。

  原来,这位自称“苏警官”的男子原名苏响,是一名无业人员,经常对外宣称自己是公安民警,可以替人“平事”,以达到骗吃骗喝的目的。日前,检察机关已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将苏响的相关材料移送侦查机关。

  检察官告诫王明,依照刑法,犯罪嫌疑人通过真诚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获得被害人谅解,争取从宽处理。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在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法律规定的从轻情节,依法作出的最终处理结果。如果想着走歪门邪道,疏通关系,最终只会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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