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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当众撕毁判决书 被法院罚款5000元(图)

 2021/09/01/ 21:02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9月1日讯 窦某与清水某医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清水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30日在诉讼服务中心向清水某医院法定代表人李某送达民事判决书,李某在接到判决书后,因不服判决,竟当众撕毁判决书。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可对李某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单处或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考虑到疫情防控,且李某悔过态度较好,决定对李某从轻处罚,最终决定对李某罚款5000元,李某已于当日主动缴纳罚款。

  人民法院依法制作的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体现形式,撕毁民事判决书的行为是对国家法律、司法权威的挑衅和践踏,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诉讼参与人如对判决不服,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非采取撕毁判决书的极端方式。对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要理性对待,要通过正确途径表达自己的法律诉求,以共同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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