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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铲除黑恶势力 西固法院就一起非法拘禁罪案件公开庭审(图)

 2021/09/14/ 16:58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9月14日讯 9月13日,西固法院就一起非法拘禁罪案件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7年5月29日晚21时许,张某为了解决与王某之间的债务纠纷,伙同赵某、熊某等5人前往兰州市城关区王某住处讨债。讨债未果后,张某又唆使赵某、熊某等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继续向王某讨要债务,直至次日晚23时左右才离开,王某被连续拘禁时间长达26个小时;同年6月4日晚19时许,张某一伙再次来到王某家中,继续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向其讨债,并在非法拘禁王某5个小时后离开。

  西固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案的主犯张某虽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但其所伙同的被告人赵某、熊某等5人均在此前涉及其他恶势力犯罪,其中被告人赵某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纠集者”、熊某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其余3名被告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且赵某、熊某等人已于日前先后被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西固区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依法对张某、赵某、熊某等6名被告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行为进行指控并当庭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合议庭紧紧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庭审全程井然有序,法庭充分保障了6名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合议庭审理后认为,本案系被告人赵某、熊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期间的一起漏罪,应与各被告人此前所犯罪行进行数罪并罚。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及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作用,应当认定赵某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纠集者,熊某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其余被告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

  最终,西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判处其余三名被告人一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赵某、熊某等五名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本案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七年至四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本案的开庭审判充分彰显了西固法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治安的决心和力度。2021年是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的第一年,西固法院将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紧盯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一切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杨盼弟/文 摄 张 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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