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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舌尖上的浪费”,《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2021/10/09/ 09:51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确立起餐饮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采取条款式体例结构,共34条。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副处长苏敏介绍,《条例》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餐饮浪费社会共治机制,同时明确了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学校、旅游餐饮经营者、家庭以及餐饮外卖平台等各类社会主体的反餐饮浪费责任。

  《条例》明确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职责和义务,包括:提供不同分量规格的餐品,张贴或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提供点餐提示、配备环保餐盒等用具,提供打包服务,推进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或以其他形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小份、小量餐品实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鼓励通过积分奖励、折扣优惠等方式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奖励等。

  此外,《条例》还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规定,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在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通过打折、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或者进行捐赠。对于销售或者捐赠的临近保质期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显著标示并明确告知。《条例》还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餐品份额、规格、建议食用人数等信息内容。

  《条例》将教育引导纳入其中,将每年世界粮食日所在周作为我省反餐饮浪费宣传周,多渠道开展反餐饮浪费主题公益宣传活动。同时规定幼儿园、学校应当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幼儿、学生国情与思想品德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和培养幼儿和学生形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习惯。

  “《条例》开始施行后,约束餐饮浪费行为将有法可依。我们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希望引导全社会形成珍惜食物、文明节约的餐饮习惯。”苏敏说。(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虎 石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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