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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检察院“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成效显著(图)

 2021/10/09/ 10:58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10月9日讯(频道记者 贺民利 通讯员 魏艳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之年,发挥公益监督职能,守护好每一条河,筑牢河道生态安全屏障,切实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是公益检察人不变的初心,更是终身的使命。  

   建章立制强保障,开启河流监管治理新模式

  2021年4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陇西县检察院和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陇西全面推行,开启了河流监管治理新模式,将为该县河流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流域抓巡查,排摸河道监管治理突出问题

  2021年5月,各河流“检察长”主动联系县河长办,对全县15条河流进行了巡河检查,重点排查侵占水域岸线、违法排污、乱倒垃圾、违规采砂等涉河道突出问题;对排查发现的侵占河道、围垦河堤、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等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80余条问题线索进行审查,通过“两法”衔接的方式,利用检察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修复受损生态,为提升全县水环境治理能力、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智慧。  

   宣告送达求共识,共同维护水生态环境

  2021年6月,陇西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县“河长+检察长”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推进会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和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应邀参会,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提升了检察建议针对性、法律性和说服力,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会上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并向全县3个部门及7个乡镇公开宣告送达了18份检察建议书。受送达单位纷纷表示,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根据检察建议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从河水到河堤,清运河道垃圾、行洪障碍物,平整河道岸线、畅通河堤,封堵、并网城镇入河排污口,实现城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污水收集并网等源头管控,确保服务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督促落实促整改,助推河道生态环境保护

  2021年7至8月,各受送达单位陆续报送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陇西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1家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完工并投入试运行,清理河道垃圾150余吨,清理河堤晾晒的畜禽粪便30余吨,清理乱堆砂石料12000立方米,规范砂石料厂3家,恢复平整河道11公里,移除河道中央的电线杆36根,集中整治渭河及支流排污口6处,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简易彩钢房3处,约谈临河排污企业3家,新建废水沉淀基坑9处。针对经诉前检察建议程序仍未纠正或依法履行职责的某镇政府,县检察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并经层报省检察院批复后,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至此,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联合执法、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等多种形式,助推打造了水清河畅,岸美景绿的河道生态环境,实现了从河水到河堤,从个案到类案,从治标到治本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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