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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 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2021/11/20/ 12:57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11月20日讯 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以及全省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河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总目标,全面加强河流治理监管,深入推进河道“清四乱”,努力改善水域环境,不断实现河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清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配合县河长办全面开展督查,进一步推动河道“清四乱”及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按照《清水县河长制督查工作方案》,采取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清理整治从严从实、巡查督办跟踪问效等举措,以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辖区内主干道、沿途道路、边沟渠清理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为督查重点,对即知即改问题现场进行督办,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列出清单,提出整改要求,按期完成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较为复杂的突出问题通过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乡镇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保障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确保全县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下一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河湖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开展督查,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持续改善水域环境,确保水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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