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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法院:巡回办案强化调解 司法服务乡村振兴

 2021/12/31/ 16:45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12月31日讯 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金集法庭持续开展巡回办案,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庭前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平息矛盾,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3月28日,李某某与邓某某签订了位于清水县贾川乡邓沟新村新农村建设的《房屋建设协议》。后李某某依约完成了房屋建设工程,且经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合格后,于2021年5月交工。因邓某某属于已脱贫低保户,其享受新农村住房建设国家异地搬迁的优惠政策。有关部门将相关政策资金打入邓某某银行账户后,经李某某多次催要下欠的建房款50000元,邓某某却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拒绝支付。

  案件受理后,法庭与邓某某多次联系,考虑到邓某某年老体迈且属于扶贫政策帮扶对象,因身体条件,不便前来法庭参加诉讼。金集法庭审判团队遂决定联系李某某后,前往邓某某所在的村委会。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释法调解工作,劝解邓某某不能以自己是低保户而拒绝履行合同确定的义务。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本案以调解结案。

  农村低保户的贫困原因主要是缺乏劳动力和发展能力,是国家政策兜底保障的对象。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享受国家帮扶政策较多,但是在法律适用方面并无特权,相反这些困难群众更应该感受到国家对他们的关爱和温暖,自己应树立生活信心,遵纪守法,在政策的扶持下积极努力摆脱贫困面貌,不能“躺平”等待国家政策的帮扶。作为基层法庭,以谈心谈话的方式贴近群众,了解案情,释法明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用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为助力乡村振兴奉献出法庭力量。(刘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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