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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人民法院首例裁判文书电子送达成功

 2022/01/13/ 18:42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1月13日讯 1月12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小天水法庭调解处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本案原告住址偏远,其领取裁判文书诸多不便,且办案人员送达裁判文书时亦需花费大量时间,大大降低了案件送达效率,法庭在征得原告同意并预留其确能收悉的电子方式后,通过其提供的电子方式将民事调解书予以送达。这也是秦州区人民法院首例电子送达的裁判文书。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小天水法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并探讨了该项新规定,并积极运用于之后的案件办理中。

  电子方式辅助法院送达工作,让流量与数据代替送达在途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电子方式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困扰法院的送达难问题,同时在保障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既提高了送达效率,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使当事人能够更加便捷的收到诉讼文书,是人民法院立足司法为民、创新利民便民的新举措。

  下一步,秦州区人民法院将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健全完善高效集约、多元解纷、智慧共享、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创新中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小天水法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并探讨了该项新规定,并积极运用于之后的案件办理中。

  电子方式辅助法院送达工作,让流量与数据代替送达在途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电子方式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困扰法院的送达难问题,同时在保障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既提高了送达效率,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使当事人能够更加便捷的收到诉讼文书,是人民法院立足司法为民、创新利民便民的新举措。

  下一步,秦州区人民法院将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健全完善高效集约、多元解纷、智慧共享、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创新中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供稿:牛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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