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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检察机关与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检察工作对接会议

 2022/01/21/ 21:40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1月21日讯 为了在全省探索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省院的安排,2021年12月在天水试点开展此项工作,指定由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驻地检察院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省第四戒毒所多次对接,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初步拟定了《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驻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席会议制度》《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驻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通报制度》《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驻强制隔离戒毒所提前介入制度》《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驻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机制。为下一步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022年1月20日下午,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全社、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宇带领市区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的干警赴甘肃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检察监督工作对接会议,就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活动检察监督工作深入交流了意见。会上审定了拟定的相关制度,成立了以天水市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省第四戒毒所所长和麦积区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会上,甘肃省第四戒毒所所长刘金文介绍了单位的概况、监管流程及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并表示欢迎检察机关对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相信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必将提高戒毒执法管理工作水平,戒毒所会大力支持驻所检察室的设立及工作开展。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全社指出,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是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的生动实践,要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提升对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要充分运用好驻所检察室这一平台,压实检察监督责任,致力于形成具有特色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品牌。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市院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监督,监督不越位、监督不添乱,将与甘肃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通力配合,全力做好驻所检察监督工作,确保强戒场所的安全、强戒工作的规范。

  会后参会同志一起参观了拟成立的“驻戒毒所检察室”,并就下一步挂牌及检察室的布置交流了意见。(杨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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