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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法院调处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图)

 2022/02/18/ 21:32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情理疏导暖人心 倾心调解促和谐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2月18日讯 近日,清水法院在家事调解室成功调处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效果。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刘某(男)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3个女儿,2017年7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商定3个女儿由刘某抚养。后刘某再婚,再婚妻子也有3个子女(两女一子),刘某共抚养6个子女,还有1个年近七旬的母亲需要赡养。刘某靠跑出租车为主要收入来源,生活压力较大。后李某认为刘某夫妇对自己女儿照顾不周,双方矛盾逐步加深。2019年夏天,李某未经刘某同意,将大女儿和三女儿接走与自己共同生活,但户籍未迁出,法律上的抚养权也在刘某一方,导致大女儿和三女儿上学报名就医受限较多,经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为此,李某与刘某现任妻子时常在电话、短信、快手等相互辱骂,双方家庭长期陷入无法正常生活的状态。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将一家4口邀请到家事调解室,以“家”的氛围舒缓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以父母双方对女儿的感情、责任、义务等作为解决纠纷的突破口,以女儿目前亟待解决的上学就医等问题为出发点,引导双方当事人从有利于女儿的学习、生活、成长等方面将作为父母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以最大限度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子女造成的伤害。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充分征求未成年子女意见的前提下,通过做深入细致的疏导调解,有效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争议,面对低头不语,偷偷抹泪的女儿,双方放下了争执。李某表态鉴于刘某目前的实际情况,放弃要求刘某承担抚养费的请求,再不干扰刘某的家庭生活。刘某也同意变更抚养权,并积极配合李某办理女儿的户口迁转等事宜,并表示在经济条件好转的情况下将支付女儿一定的抚养费,以最大限度尽到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

  家和才会万事兴,家固才能天下稳,构建平安和谐社会,需要建立在家庭稳定和谐的基础上。近年来,清水法院着力在加强家事审判职能上聚焦用力,让家事审判在法理情交融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尽显司法柔情,让家事审判有“温度”。(陆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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