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是不可以驾驶机动车的,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不过你见过违法后和交警讨价还价的人吗?
4月4日,平川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路查中队在国道341线执勤时,对一辆号牌为冀DC**85的小型货车例行检查,当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员宋某支支吾吾,迟迟无法出示,原来他还处于驾校学习中,才考了科目二,属于无证驾驶。
当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时,宋某开始了“讨价还价”:“叔,200元行不行?500元好不好?”,如同在菜市场一般。于是,民警对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不能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最终,驾驶人宋某因未取得驾驶证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款1000元。
平川公安交警特别提示:无证驾驶不仅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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