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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法院北道埠法庭温情调解一起家事案件

 2022/05/11/ 19:33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麦积区人民法院北道埠人民法庭家事调解室于2020年设立,专门用于调解如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近日,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均认为感情破裂不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双方在家事调解室达成了调解协议。

  基本案情

  2018年,麦积区女子王某与男子李某自由恋爱,于2019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子,感情一直很好。2021年下半年,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随后王某从家里搬出居住,双方分居至今。近期,王某到麦积区人民法院北道埠人民法庭起诉与李某离婚。

  案件办理

  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感情基础较好,孩子年龄较小等情况,办案法官召集双方到家事调解室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打开心扉,心平气和地沟通。在法官的组织下,二人推心置腹地讲出了双方感情破裂的问题所在,并且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等问题进行了深思熟虑地考量。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人同意离婚,孩子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承担孩子800元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在不影响双方的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李某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笔者感言

  家事纠纷案件,其固有的特点往往都是涉及感情、人情、人性、伦理道德等方方面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需要情感疏导、心理疏导,更需要人情关爱和耐心调解。在家事调解室里没有严肃的审判庭,而是用父亲、母亲、丈夫、妻子等角色代表了原、被告的身份,用温暖的沙发代替了严肃的原告席和被告席。办案法官用家事调解室调解纠纷,最大程度地用情理解决家庭矛盾,为当事人挽留了一份温情。(王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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