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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故意伤害母亲?麦积法院依法严惩!

 2022/07/29/ 15:42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7月28日讯  “百善孝为先”,孝道文化是中华民族薪火相传的传统美德,是五千年文明的象征。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纽带,家庭和睦是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历来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依法严惩破坏社会公序良俗,虐待、故意伤害长辈的犯罪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日,刑事审判庭就审结了一起被告人故意伤害其母亲的案件。

  基本案情:

  被害人张某某与被告人杜某某系母子关系,二人曾因生活琐事素有积怨。2021年4月4日18时许,被害人张某某在自家院内站在梯子上准备到二楼取东西,被告人杜某某酒后回家见状,与张某某发生争吵,后杜某某将张某某站着的梯子推倒,致使张某某跌落在院内,致左脚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左足跟骨骨折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本案中,杜某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并造成其母亲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违背人伦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最终,法院结合全案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全部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

  法官寄语:

  家人之间有矛盾是正常的,但一定要以合理合法合规的方式来解决,暴力只会激化矛盾,不能解决任何实质问题。本案中被害人张某某早年丧偶,后带着年幼的被告人杜某某改嫁,生活有诸多不易,杜某某作为子女,更应该孝顺母亲,但被告人却故意伤害其母,最终触犯刑法被严惩。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希望大家秉持孝道之心,传承发扬传统美德,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王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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