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9月6日讯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近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子刚主持仪式,人民监督员,县委政法委、被害人所在村委会相关代表参与发放监督。
今年6月,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本院第一检察部移送的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发现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被害人张某脾切除术后七级伤残,胃修补术后十级伤残,医疗费用大,造成张某家庭生活困难。被告人陈某年龄较大,以贩菜为生无力赔偿。在了解案情后,该院控申部门对该起司法救助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全面深入走访、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核查被害人张某家庭收入状况,确认被害人张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办案检察官向被害人张某母亲解释了司法救助金发放流程,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被害人母亲向办案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与会代表、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为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以实实在在的司法救助成效,帮助被害人家庭走出困境,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彰显了检察温度和司法为民情怀。
下一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务实举措助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一要与院内各业务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司法救助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二要积极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创新救助机制,加强协作配合。三要不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检察关爱护航未成年人,让未成年被害人心怀希望、憧憬未来、健康成长。(马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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