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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今日一审宣判

 2022/09/29/ 17:47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9月29日讯  9月29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我市首例涉养老诈骗案。2名被告人被判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鲍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该案中,麦积法院协同其他政法单位大力推进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损失54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底至同年10月20日期间,被告人鲍某某、洪某等人以“京东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天水市秦州、麦积两区以发传单、搞聚会、送福利等形式,骗取大量集资参与人到办公场所,介绍虚假的“期货合约、短期智能合约”,承诺以每单投资3000元,每天返利60元,周期100天的高额返利诱骗客户投资,先后吸引75名老年人在内的103人投入资金共计1263000元。除采用借新还旧方式归还客户本息60余万元外,其余款项用于发放员工工资或个人生活消费等支出,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660746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某、洪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鲍某某、洪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该案犯罪对象系老年人,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洪某到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可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考虑到被告人洪某能积极主动退缴部分赃款,悔罪态度积极,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鲍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鲍某某、洪某作出了上述判决。此外,法院还判决对扣押的赃款542247.1元依法发还被害人;随案移送的赃物依法予以没收;其余赃款118498.9元继续追缴。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麦积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及上级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在案件办理中,坚持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与挽回被害群众损失并重,准确查明和甄别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及时查办涉案财产线索,大力推进追赃挽损工作。该案侦查阶段扣押及追回涉案资金共计342247.1元,审理期间,办案法官多次耐心向被告人做思想工作,积极释法明理督促退赃,最终被告人洪某主动退缴赃款20万元,共挽回被害群众损失542247.1元。同时,区法院加强与公诉机关协同配合,督促另案处理的同案犯主动退赃,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现该两名同案犯已愿意主动退缴赃款。下一步,麦积区法院将继续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案件处置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以实际行动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常态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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