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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女法官事迹展播——记麦积法院“优秀直播法官”陈梅芳

 2022/03/09/ 10:37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纪念首个“女法官国际日”暨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系列活动】之:优秀女法官事迹展播

    ——记“优秀直播法官”陈梅芳

  陈梅芳,女,生于1968年1月,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 现为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麦积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秦州区、秦安县、清水县、张川县四个县区及市直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和麦积区的行政非诉审查案件。陈梅芳在麦积区人民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将近30年,她巾帼不让须眉,在平凡的岗位上自强不息,拼搏奉献。2007年3月,陈梅芳被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员会、麦积区人民政府评为“巾帼建功标兵”。2021年度,陈梅芳被中国法院网和新浪司法频道共同评选为“优秀直播法官”,庭审直播场次在甘肃省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官中排名第一。2021年,陈梅芳法官个人全年主办行政案件103件,无一超审限,获得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2021年度岗位排头兵“优秀法官”称号。

   司法为民,乐于奉献

  在陈梅芳心目中,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她时刻把当事人的冷暖和利益放在首位。在接待群众时,她耐心听诉、热情解答,详细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应该注意事项、权利义务以及诉讼风险等,给予最大限度的人文关怀。由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具体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难以确定,有无第三人不好判断,而且行政诉讼请求比较复杂,撤销之诉、确认之诉、给付之诉、赔偿之诉等等,往往给原告起诉造成很大困难,陈梅芳经常耐心指导当事人正确确定第三人及诉讼请求的种类,正确书写行政起诉状,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为了方便当事人, 陈梅芳到当事人所在地清水县等公开开庭,实行巡回审理,进行普法宣传。她坚持庭审直播,以公开审理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实行阳光司法。在她主审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当地检察机关、定西市检察院、平凉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均到庭参加旁听观摩,交流行政公益诉讼经验。

  2014年6月,《人民法院报》对陈梅芳在行政诉讼集中管辖中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

  勤奋敬业 忠于职守

  在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行政审判庭只有两名员额法官,且年龄普遍偏大的情况下,陈梅芳迎难而上,勇敢地承担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例如全国关注度高的张川县网络少年治安行政处罚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行政不作为十大典型案例”之一的行政赔偿案,她都坚持辩法析理,依法裁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梅芳特别注重对原告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审理原告左某诉被告某镇人民政府房屋拆除行政赔偿一案中,她两次前往原告房屋被拆现场,实际丈量拍照,询问参考当地类似房屋价格,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终于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房屋损失32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她精心主办的原告某公司诉被告某管理局不予受理变更登记一案宣判后,被告对原告的变更申请进行了登记,原告开展正常生产经营,并将一面“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办案,拯救危困企业匡扶正义”的锦旗赠送给麦积区法院行政庭,表达对法院秉公办案的感激之情。

    严格执法 精益求精

  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重视办案效果,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是陈梅芳的办案原则。她在裁判文书的制作上,既做到辩法析理,又做到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将法官得出裁判结论的思维过程向当事人展示地清清楚楚,让原告、被告胜败皆服。近三年来,陈梅芳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共计267件,无一超审限。其所主办的某政府信息公开案、人社局社保行政处罚案、镇政府行政奖励案,均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陈梅芳所撰写的多篇行政判决书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奖,其中(2020)甘0503行初1号行政判决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全国优秀裁判文书”。

  陈梅芳还善于总结行政审判经验,积极撰写论文等,其撰写的《非诉行政执行若干问题探讨》《论行政诉讼对原告权利的保护》《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减少行政争议产生》等论文,及《近三年来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多次获得各级法院优秀奖。其所撰写的案例普法信息多次被《甘肃法制报》《天水日报》等刊登、转载。

  梅花香自苦寒来。陈梅芳同志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履行了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为甘肃省行政诉讼集中管辖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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