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法治频道  >  法院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公告(第四期)

 2022/09/17/ 10:07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图片

  被拘留人:卜兴兴身份证号:62050320010205****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执行依据:(2021)甘0503民初331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40413.00元

图片

  被拘留人:陶利军身份证号:62050319830324****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执行依据:(2022)甘0503民初89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44017.00元

图片

  被拘留人:安雪梅身份证号:62050319821220****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执行依据:(2021)甘0503民初360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40400.00元

图片

  被拘留人:胡万林身份证号:62050319641224****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执行依据:(2020)甘0503刑初16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39894.51元

图片

  被拘留人:刘武银身份证号:62052219731118****住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执行依据:(2022)甘0503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79240.60元

图片

  被拘留人:杨兴荣身份证号:62050319610517****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执行依据:(2021)甘0503民初225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349335.00元

图片

  被拘留人:赵小平身份证号:62050319800107****住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执行依据:(2022)甘0503民初122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24200.00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