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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首例公开听证会

 2020/09/16/ 18:00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9月16日讯 9月3日10时许,兰州市城关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例公开听证。会议由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李春城主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两名、城关区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两名及侦查机关的代表到场参与听证。听证程序主要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诉讼活动合法性等焦点问题进行,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首例案件为一起故意伤害案件,2019年10月23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兰州市城关区大雁滩村某KTV门口与案件受害人许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杨某某对受害人许某某拳打脚踢致许某某左侧髌骨骨折。受害人许某某的损伤,经法医鉴定可评定为轻伤二级。破案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赔偿被害人许某某人民币3万元,已获得被害人谅解。因杨某某系初犯、偶犯,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家属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社会矛盾已经化解,且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能够保证诉讼,无涉访、信访的风险。

  2020年8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家属向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并向城关区检察院提供了案件的相关赔偿谅解证据,为节约司法资源,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法律政策,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经核实后提出了拟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听证会上,受邀参会听证人员在听取了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汇报后充分的发表了意见,均认为案件承办检察官汇报详细,提出的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理由充分,变更强制措施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和对犯罪嫌疑人的挽救教育和感化,节约了司法资源,经评议后同意案件承办检察官提出的处理意见。受邀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依职权举行听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是司法办案理念的提升,特别是故意伤害类案件,通过举行听证,更有利于做到案结事了,同时,受邀人员对听证程序也提出了部分建议。

  当日,同时进行分开听证评议的还有4起拟做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故意伤害案件。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将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充分阐述,让案件当事人了解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程序、目的及现实意义,不仅消除了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质疑,更加促进了检察机关公信力的提升。通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案件办理的透明性和说服力,以公开促公正,让司法结果更容易被公众所接受,提升了办案质效,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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