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1月11日讯 2020年,酒泉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追诉、民事监督、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总共为91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043万余元。
据悉,酒泉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优势,将“检察一盘棋”的理念贯穿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过程中,刑事检察部门对经劳动监察部门两次责令整改仍不整改和刑事立案后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依法提起公诉7件9人,为20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74.8万元。民事检察、行政检察部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重大工程项目中存在欠薪风险问题,通过民事和解、依法支持起诉等方式,为62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70余万元,其中支持起诉的金塔县吴某某、陈某某等97人与金塔县某矿业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案,立案当天速裁调解结案,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8.6万元。控告申诉部门开辟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救济绿色通道,主动向涉欠薪案件上访人、申诉人释法说理,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业务部门,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酒泉市检察院积极响应市委“无欠薪”城市创建部署,年初就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两级检察院主动加强与人社、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召开联席会议11次,会签制度性文件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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