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3月18日讯(曹建文)农民工周某等5人在讨薪无果的情况下,于2021年3月12日,将包工头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支付拖欠的劳务费3万余元。案件受理后,清水县人民法院民事速裁团队迅速行动,快速审理,通过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劳务费支付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调解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标的额一般在1000元至20000元不等,标的额虽小,但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利益无小事”,清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平安清水、法治清水贡献了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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