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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子午岭林区法院合水林区法庭

 2021/03/19/ 13:24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1982年5月,子午岭林区法院在合水县蒿咀铺乡成立合水林区法庭,下辖一个林业总场,七个林场,辖区面积320.78万亩,共有林区职工5693人。主要负责辖区内涉林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任务,现有干警2人,近三年审执结各类案件数年均95件左右。在辖区面积大,自然条件差,干警人数少的情况下,合水林区法庭始终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先进法庭”,历任三任庭长先后被评为省、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两人荣获“个人三等功”,取得了突出成绩。合水林区法庭始终秉持着亲民、利民、便民的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打造优秀法官队伍,构建接地气的审判法庭 

  合水林区法庭以抓好“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打造了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全心全意为民司法的审判队伍。法庭现有干警均为党员,在接待当事人、处理纠纷时,法官没有高高在上,正襟危坐,而是采取两杯清茶,对坐唠嗑、谈心的模式,不是铁面办案,而是以柔情似水的情感化怨恨于无形。

    坚决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

  合水林区法庭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践行者,近三年调撤率均在50%以上,有着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式。调解前找准当事人争论的矛盾焦点,有选择、有准备地制定调解方案;调解时,充分发挥法官主导作用,以“事实清楚,分清是非”为基准,不盲目和稀泥,根据不同案情和不同当事人采取不同的策略方法,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巡回办案,林区管辖面积大,很多居民点位处深山,交通不便且信息闭塞

  一些当事人若赶赴法庭开庭,当天甚至赶不回家,要在外留宿一晚。而且部分群众在法律认知上有空白,虽然可以通过电视、手机、网络了解时事,但法律知识却知之甚少。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合水林区法庭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当事人居住地开庭,在纠纷发生地调解。大家听、大家评,达到以案普法,平诉息争的审判目的。同时,针对外地当事人、外出务工人员,他们适时开启 “假日法庭”,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

     开拓进取,互动学习 

  俗话讲“清官难断家务事”,解决这些家长里短不仅仅要求法官具有专业法律素养,还要求法官是一个多面手,人情世故、风俗习惯、天文地理都要涉猎。法庭为了更妥善地处理涉林案件,定期邀请辖区林场和林业派出单位参加工作例会,经常与林业专家、林场职工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向专家型法官迈进。通过相互交流信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对策。

    加大普法宣传 

  首先做到走出去。到辖区林场、医院、护林站、居民点进行普法宣传,宣传最新的法律法规、案件示例。其次请进来。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群众来法庭参观、旁听案件审理。近三年来,合水林区法庭先后深入乡村、林场和学校开展普法宣传10多次,发放有关法律宣传资料3000多份,为群众现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100多个,极大地促进了林区群众知法守法以法维权意识。

     司法建议保稳定 

  近年来,合水林区法庭辖区多发林地失火、盗伐林木、盗猎野生动物等案件,在审理中发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起因多在于工人和群众对林木、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强,对自己的砍伐和猎杀行为存有认识不足和侥幸心理。失火罪上升主因,是清明、农历“十一”期间,群众按风俗祭奠亲人燃烧纸钱引起。为了更好地普及护林防火、保护珍稀野生动物,合水林区法庭向辖区林场、村镇多次发出司法建议,提出了有效管理方案,普及行为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有效遏制了案件多发趋势。

    青春无悔献法庭 

  法庭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忙起来回一趟家都是奢侈,更别提照顾家庭。子午岭林区法院副院长徐立强同志是合水林区法庭的第二任庭长,他20岁来到合水林区法庭,一干就是20年,20年间,他走遍辖区各个林场和护林点,调解纠纷、伸张正义、传播法律,用行动展现一名脚踏实地、奉献青春的优秀基层法官形象。现任副庭长李相明同志自87年投身法律工作,32年间,他始终视庭为家,无怨无悔。

  荣誉犹在,初心不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人民法院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行动纲领,描绘了新时代发展蓝图,也对人民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水林区法庭将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干净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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