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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办事实 开门纳谏转作风——皋兰县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显成效

 2021/06/26/ 23:19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百姓满意度是最好的“试金石”,随着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入开展,皋兰县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着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实打实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以真诚付出换来群众的真诚点赞,用实干担当奏响司法为民最强音。皋兰县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活动事项。为了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好重点工作,带头办好民生实事, 以实际行动为全体干警树标杆、作示范,切实做到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深入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开展调研,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律师、人民陪审员、服务对象等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梳理征集“办实事”项目清单,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把“等群众上门”变为“送服务上门”。领导带头是无声的示范,在“关键少数”的“头雁引领效应”带动下,广大干警更加坚定了信仰,呈现出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一心为民的精气神,在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得到充分彰显。

  皋兰县法院推出了“十大便民措施”,以担当作为落实司法为民理念。通过迅速行动、广泛参与,统筹推进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查纠整改等环节工作,有力推动了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为更好体现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集中推出了“十大便民措施”。一是依法及时立案,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立即立案,材料不完整一次性告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坚决杜绝限号立案、拖延立案、限制网上立案等现象发生。提供网上立案及缴费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实现网上立案,通过网上交退费系统进行缴退费服务。二是提供网上立案及缴费。当事人可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实现网上立案,通过网上交退费系统进行缴退费服务。三是诉讼档案公开。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直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案件庭审实况、生效裁判文书、执行案件信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法院查阅、摘抄相关的诉讼档案材料。涉及依法不公开审理案件的材料,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四是开展巡回审判。主动深入村社,主动到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处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水源等纠纷,既方便群众,又以案释法。五是开展“法官组团”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校园普法,对青少年进行防毒、防骗、防恐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预防校园欺凌,努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六是开通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对象优先调处、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为精准扶贫脱贫户,以及特困弱势群体主动办理诉讼费用减缓免手续,及时调处审结案件。七是与县工商联加强联系,建立意见建议沟通联系机制,完善涉营商环境案件投诉及处理机制,及时转办督办非公企业的涉诉投诉举报。八是开展“联企普法”行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涉诉风险,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九是组织开展追索劳动报酬、交通、医疗、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十是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回访帮教,传递温暖和爱意,鼓励帮助其回归社会。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通过“十大便民措施”的推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为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皋兰法院坚持民意引领,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着眼长效常治,想群众之所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忧群众之所忧,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急群众之所求,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广大干警与人民群众“近距离” 沟通,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切实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累计为民办实事56件;召开座谈会2场次,征求意见建议48条,发放征求意见表79份;开展法治宣传17场次,参与干警90余人次;优化营商环境进企业2次,为企业提供帮助2次;进校园、进社区(村)8次;录播《民法典·法官说法》栏目14期,“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通讯员 赵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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