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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森警保护放归一只“大鸟” 原来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琵鹭(图)

 2021/07/30/ 12:21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7月30日讯(通讯员 王明星)初夏的一个晚上,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突然接到南丰镇玉带村群众报警,称捡到一只“大鸟”,已将其带回家中,请出警处置。接报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报警群众柴某某家中,经询问得知,柴某某一家在田间干活时发现的这只“大鸟”,平时没有见过,意识到可能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由于不能正常飞行,就捡回来给公安机关打电话进行救助。民警对柴某某的善举表示赞扬和感谢。

  现场民警拍摄了“大鸟”照片,发给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经鉴定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琵鹭。民警又对其体表进行了仔细的检查,没有发现外伤和被猎捕的痕迹。随即民警将白琵鹭带回,给它喂水、喂食、留观后,及时送往民乐县林草局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站进行专门救助。经保护站专业人员详细检查,确认该白琵鹭伤势无碍,随即将白琵鹭放归栖息地休养观察。

  白琵鹭:大型涉水禽,全长85厘米,全身羽毛白色,眼周、颏、上喉裸皮黄色;嘴长直、扁阔似琵琶;胸及头部冠羽黄色(冬羽纯白);颈、腿均长,腿下部裸露呈黑色;栖息于沼泽地、河滩、苇塘等处,涉水啄食小型动物,有时也食水生植物;飞行时颈和脚伸直,交替地拍动翅膀和滑翔;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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