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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 1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21/08/05/ 19:56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8月5日讯 据敦煌市检察院消息,近日,敦煌市检察院提起的一例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敦煌市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许某某等1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三年不等刑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许某某等14人被判承担所盗掘墓葬土方回填及平整费用合计12575.48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道歉;许某某、吴某某被判共同承担7件文物破损修复费用79600元。

  据悉,2015年至2020年期间,许某某等17人先后在敦煌市祁家湾墓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西土沟墓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地盗掘古墓葬11座,破坏墓地本体,盗走墓葬内随葬品并变卖获利。破案后,公安机关追回墓葬内五铢钱、模印砖、大小铜泡、铜辅首等物品若干。经甘肃省考古研究所鉴定评估,所盗掘墓地对研究该地区汉、魏、晋、十六国、唐朝时期的丧葬习俗、物质文化及社会生活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价值。

  敦煌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许某某等17人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其中14人的行为在构成犯罪的同时,破坏了墓地本体,造成墓葬封土消失,被盗文物破损,危及文物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遂在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对该14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某等17人违反国家文物管理制度,盗窃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许某某等14人盗掘古墓行为,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故依法支持敦煌市检察院提出的全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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