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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检察院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 发放救助金十万元(图)

 2021/09/24/ 11:20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9月24日讯(通讯员 周瑞婧)安宁区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结合“固魂铸剑”行动,用心用情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将检察温暖带给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近日,经上级审批,对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十万元,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被害人的家庭困难,切实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关怀和温暖。

  2019年7月被害人崔某某与郝某某因发生口角引起厮打,致眼部及头部严重受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法院虽判决被告人郝某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17万余元,但因其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全部执行到位。崔某某没有固定工作且家庭无任何经济来源,受伤后因医治已负债累累,生活非常困难。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安宁区检察院主动发现此情况并深入了解案情,经审查认为崔某某的情形符合《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对其予以司法救助。在救助金发放时,崔某某因伤无法到场,其母亲代理领取,当安宁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宣读完对崔某某的救助决定时,其母亲感动地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说:“崔某某受伤后为给其治病,家里已是负债累累,感谢政府,感谢咱们检察机关发放的救助金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安宁区检察院通过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关怀,真正做到了“解民忧、暖民心”,践行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担当和情怀,在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中展现出应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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