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法治频道  >  法院

风清帆正自远航 服务大局耀检徽——漳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纪实

 2021/11/26/ 13:27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2016年以来,漳县人民检察院努力打造“民生检察、质量检察、科技检察、活力检察、阳光检察”,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服务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大局,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掀开了漳县检察事业的新篇章。

  打造“民生检察”,提升检察工作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扶贫领域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危害农村稳定犯罪嫌疑人152人,起诉252人,起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监督活动,帮助追回工资12.2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6名贫困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有效帮其纾困解难,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打造“质量检察”,筑牢检察工作生命线。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持续优化案件管理,避免程序空转,检察环节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0天以上,进一步节约了司法资源,群众司法诉求也得到快速实现。积极落实以案件质量为中心的核心指标体系,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科学界定办案职责权限,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办案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打造“科技检察”,助力检察工作快速发展。全面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以智能增效能,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积极开展检察工作网建设,全面启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本,深度应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对全部案件实时监控,实现办公办案全流程覆盖、全过程留痕。进一步升级改造智能化检委会会议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视频通讯,建成远程讯问、远程公诉系统。全面落实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与其他政法机关网络互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建设,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打造“活力检察”,注入检察工作发展动力。制定岗位练兵及业务培训计划,全面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用活用好“检答网”“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干警多渠道多路径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100期264人(次)。全面提升信息和调研质量,检察干警在中央级媒体上发表新闻宣传作品91篇,在省市级媒体上发表宣传作品120篇。开设业务讲堂,运用案例教学、现场演练、跟庭评议等方式,加强业务交流,检察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倾力打造以党建引领,集公正、法治、廉洁为一体的检察文化,用文化力量引导干警开拓创新、务实进取。

  打造“阳光检察”,保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检察、司法体制改革、认罪认罚从宽落实、公益诉讼等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并逐一落实。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8场,开展“检察开放日”12次,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260余人次应邀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全面推行检察办案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律师等多方共同参与开展案件公开听证29件,以消除疑虑、平息诉争。全面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法律文书50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88条、程序性信息787条,有力有效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步履坚实,铿锵前行。近年来,漳县人民检察院栉风沐雨、硕果累累,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院党支部被省委评为“甘肃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集体26次、个人52人(次)先后获得省市县的表彰奖励,实现了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的奋斗目标。

  长缨剑胆舒,丹心铁魂铸。漳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赵琼)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