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法治频道  >  人物

守一份清白 留一缕芬芳 ——记临泽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陈真

 2020/03/13/ 18:12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清晨的阳光折射进来,把整个办公室照得通亮。照在深棕色的办公桌上反射出暖烘烘的光泽,一切都很温暖。我熟悉这里,熟悉这里的每一个角落,就像熟悉我女儿一样。有时候总觉得日子过的很快,也觉得自己的人生非常的普通。普通到几十年的人生只有一种颜色——公安蓝,普通到几十年的过往只有一种经历——财务工作者。

  坚持让我从未放弃。1985年的秋天是我这一生都不会淡忘的时光。在那个秋天我正式走上了工作岗位,成为了一名公安民警,也是从那个秋天我开始了一辈子的财务工作。在此之前我以为我有可能会成长为一名社区民警走家串户、家长里短,也有可能成长为一名办案民警,辨别是非、找寻真相,但是这些都没有发生。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财务人员是属于办公室管理的,但因为人手不足我经常是身兼数职。其中有一项固定的工作就是负责大会议室煤炉的生火。那时候交通不便,办公条件差,每召开一次全局民警大会总会有一两天甚至是三四天的时间,每到这个时候我就要负责煤炉生火、添煤,确保与会人员不要被冻着。所以我总是盼望开大会又不希望真的开大会。开会的那几天我必须每天清晨6点就要提前到单位,在瑟瑟的寒风中准备好木柴到会议室生火。往往是开会的同事到了,会议室暖和了,我却变成了大花猫。这些工作干完了我才能够安静下来,一边学习财务方面的知识,一边摸索着处理遇到的事务,没有人指导、没有人帮忙,有时候忙完回家的时候才发现已是满天繁星。这样的日子里没有侦破案件时的成就感,没有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更没有公安民警浴血奋战后的鲜花和掌声,但是一次次在职责需要的召唤下,我选择了坚持,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的耕耘。

  坚持让使命历久弥新。随着公安工作的发展和需求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我亲身经历和见证了财务工作和警务保障工作的发展变化。从账务、资产、被装以及工资发放等基础台账工作,全都要靠人工手工完成的纯手工年代,从90年代中期办公自动化,到会计电算化,会计软件的使用,装备资产的信息化管理的信息化时期,在各类信息平台开始层出不穷,一根根网线连接起来形成资源共享的网络时代,我对财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越来越熟练,成了警务保障工作方面的行家离手。然而工作并没有因此变的一帆风顺。工作中时常会出现一些错误和漏洞,总结经验,我深深的明白学习才是唯一的出路,提高自身素质才是唯一的保障。做好财务工作、警务保障工作不仅需要熟练操作各类具体业务,更要懂得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金融法规,更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新的方法,否则工作很难深入开展。为了把局里有限的经费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更好地为公安业务工作服务,我积极借鉴其他公安机关的经验和做法,起草和完善了《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了经费开支的审批程序,增强了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对差旅费、修理费和接待费等经费及各类专项经费按照开支的需要逐一进行了细化。针对公安局车辆油料、维修和办公消耗性开支逐年上升的情况,及时实施了《公安局“加油卡”管理制度》、《公安局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使消耗性支出费用下降了近20%。对公安财务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意见,寻找解决办法,使公安财务管理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精细,警务保障更加有力。同时为加强公安局会计档案管理,我虚心请教其他单位财务主管人员,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对所有会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对2009年以后的会计原始资料进行了装订、打磨,并且严格按照建档要求,装盒入柜,建立财务会计档案检索目录,做到整齐划一,使本单位的会计档案更加完整统一,更加科学规范。 翻开局档案室里的财务档案,从1985年起,每页泛黄的纸张和密麻的数字,都承载着我无数辛勤的汗水和心血,寄托着我的公安梦,践行着我的新使命。

  坚持让我守的一份清白。长期以来的尽职尽责和严格要求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和支持,有时候领导会表示不满,同事会对我的工作提出质疑和意见,严重的时候还会发生一定程度的争执,不知不觉我成了带刺的“玫瑰”。为此我逃避过、彷徨过,但是我并没有退缩,而是从自己的工作方式、待人接物等方面做了深刻的检讨和反省,最终选择了坚持,坚持一个财务工作者应有的职业操守,坚持不碰高压线,坚持不打擦边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局财务工作有了新的起色,警务保障工作规范化运行,我成为本县其他兄弟单位的财务工作者中的佼佼者,工作得到了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高度认可。

  四季轮回、时光流逝,从青年到中年,从年少无知到成熟干练,我的青春是熠熠生辉的公安蓝,我的人生是默默无闻的财务工作者,一路走过,坚持让我守得一份清白、清白让我留下一缕芬芳。(张嘉慧)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