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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强制报告案件 彰显了“国家监护人”的检察担当

 2022/11/15/ 11:25 来源: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

  “我第一次见到小轩(化名)的时候,他的胳膊上没有一处好的,全是殴打后的瘀青伤。”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检察官在不公开听证会上汇报案情时,对当时的情形记忆犹新。

  强势宣传+提前介入=发现案件线索

  这是一起怎样特殊的案件呢?事情还要从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说起。为全力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安宁区检察院主动邀请相关报告主体召开座谈会,传达介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出台背景、报告义务主体、应报告的9种情形、应报不报的法律责任,强调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引导各主管部门明确各自报告义务,提升各单位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视程度。并采取“点+面”的宣传模式,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几类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中,选取社区、学校、医院、诊所、宾馆等主要报告主体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同时,在广场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大型强制报告宣传活动,强力推行强制报告制度。

  2021年5月,辖区某小学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报告称学校一名9岁男童小轩(化名)因疑似长期遭受来自其父的家庭暴力,在作文中表露出悲观、厌世、极端情绪。检察机关根据学校报告的内容,及时联系辖区派出所,由学校向派出所报案,检察机关同时提前介入。

  在见到小轩的时候,检察官看着眼前满身瘀青伤的孩子心疼不已,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对小轩父亲进行严厉的训诫教育,责令其改正。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对小轩被家暴的情况开展缜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得知小轩曾有一次外伤住院的经历,当问及小轩父母时,其二人支支吾吾,称系小轩不慎磕碰受伤,不愿提交当时的就医资料。针对这一反常情况,检察官认为该案很可能另有隐情,随即引导公安机关及时从医院调取就诊病历材料,并做伤情鉴定。病历材料显示小轩被殴打致颅骨凹陷性骨折,经鉴定该伤情系轻伤一级,而此次受伤正是系小轩父亲殴打所致。“小轩父亲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官对本案的案件定性、犯罪事实和情节的确定、取证方向、证据搜集、法律适用以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为案件后期侦查、审查起诉工作奠定基础,确保了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不公开听证+相对不起诉+训诫教育+督促监护令=消弭裂痕

  2022年5月,公安机关以小轩父亲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安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首例因家暴子女引发的刑事案件,是动用刑罚严惩教而不当的父亲,还是教育训诫后使其改过自新重新履行监护义务?取舍之间,检察官触摸到了这个家庭的无奈困境。小轩的父母系来兰打工人员,小轩的母亲之前出过车祸,腿部受伤,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加之需要照顾两个孩子,无法外出工作,小轩父亲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由于经济的窘迫再加之生活的不如意,小轩“不听话”的行为在其父亲眼里就格外地难以忍受,于是他每次都以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教育儿子,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开口就骂,动手就打的习惯。2020年底的一天,小轩躺床上玩手机,父亲喊了几次让其写作业,小轩才磨磨蹭蹭地下床,手里还拿着手机玩,于是愤怒的父亲抄起身边的塑料板凳朝小轩的头上砸去……

  2022年5月30日,安宁区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高校教师、学校老师作为听证员出席,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本案发案、提前介入以及本案审查过程中社会调查等情况,并就案件发表拟处理意见,“该案系监护人教养不当引发的暴力行为,要注重区别于其他故意伤害案件,因案释法。该案件中的加害人王某某的家暴行为已构成犯罪,但考虑其系初犯,平日父子亲情关系尚可,王某某又系家庭唯一经济来源,相对不起诉决定能更好的挽救家庭,达到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效果。”听证员及与会人员结合案件情况分别发表意见,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结合不公开听证结论,综合考虑小轩父亲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小轩和其母亲要求从轻处理的意见后,检察机关对小轩父亲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其开展训诫教育。其父当场表示自己将真诚悔罪,珍惜亲情,注意教育方式,用实际行动抚慰儿子的心灵创伤。同时,针对长期不当教养导致的小轩夜不归宿、随意旷课等不良习性,检察官从行为禁止、生活照料、心理护理、安全防范、权益保护五方面,给小轩父母开具了“五要求”的督促监护令,要求小轩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预防和制止孩子不良行为的继续发展,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回访+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救助+检校合作=治愈系救赎

  案件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的工作却未止步于结案。在与小轩多次接触后,他从一个案件当事人变成了检察官心中的牵挂。在案件的背后,检察官还敏锐的看到小轩心理上、生活中存在的大量需要去改善、修复的裂痕:小轩生活环境的窘迫;被殴打致伤后,小轩父母为给孩子治病而导致的负债累累;小轩此前因长期遭受家暴多次离家出走,沾染了不良习性,如何再次回归学校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察官在结案后,又开展了一系列治愈系救赎。

  检察官每周都与小轩父母微信沟通,不定期前往其家中进行回访。在检察官的关注和监督下,小轩父亲逐渐走出最初的抵触和迷茫,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对小轩造成的严重心理伤害,表示会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多关心和关爱小轩的身心健康。

  此外,为尽快帮助其家庭修复关系,解决生活稳定和心理康复等难题,检察机关还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引入社工专业力量,召开对小轩父亲的家庭教育指导现场会,引导其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并出具《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小轩父母接受6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专门的社工对小轩家庭进行评估,详细了解小轩的家庭情况、父母的生活教育经历以及目前精神、情感状态。与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量身”制定个性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聘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一对一”精准家庭教育指导,消弭二人之间的隔阂。

  由于小轩家境困难,又因小轩的治疗费欠下债务,不起诉决定生效后,针对本案的特殊性,检察官积极向第三检察部移送案件线索,提出本案未成年被害人适合开展司法救助的建议,积极联合第三检察部对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向其家属及时送去司法救助金,并监管救助金用途去向,确保专款专用。

  “无痕回归”是检察官给小轩最大的承诺。在“无痕”回归家庭后,还要让小轩“无痕”回归学校。检察官前往小轩就读的学校与校长、班主任沟通交流,向学校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行为表示赞扬,并向校方介绍了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处理结果以及在办案过程中所做的一些工作,希望学校能给予孩子更多的宽容和关爱,与检察机关一同发力,积极引导小轩回归学校。小轩班主任表示,由于小轩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不好,还有诸多不良习性,始终融入不了班集体。看到检察机关为了一个孩子做了这么多的工作后十分的感动,日后也一定会给小轩更多的关注和爱护,引导班级同学对小轩互助互爱,让小轩感受到班集体的温暖。

  检察官有话说

  “每个孩子都是国家的孩子”,作为国家监护人,未检检察官肩负的不仅是责任,还有爱。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让世间再无“隐秘的角落”,我们有义务让这道法律之光照亮更多的少年,让正义传递正义,让温暖传递温暖,让希望治愈绝望。

  安宁区检察院将继续着力突破监护困境,积极与各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协作,凝心聚力、各司其职,凝聚合力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干预与监护监督的全流程保护链,让更多人成为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员”“践行者”,确保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盾牌,力争给每个孩子安全、温暖的世界。(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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